摘要:近日,安康市印发了《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和《安康市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对建立健全市级储备信息管理和推进承储企业信息化建设、节粮减损和应用绿色仓储技术提出了要求。
近日,为认真落实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安康市印发了《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和《安康市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明确,在政策性原粮储备承储主体方面,市级储备粮应急储存在市、县(市、区)政府储备直属企业,储备企业除组织落实政府储备管理职责和各级党委、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外,不得从事粮食和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在轮换价差盈亏方面,轮换形成的价差盈余纳入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用于承储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等费用支出,轮换形成的价差亏损由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弥补。同时,“两个办法”对建立健全市级储备信息管理和推进承储企业信息化建设、节粮减损和应用绿色仓储技术提出了要求。
此前,安康市将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合并于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同时采取合同方式对成品储备粮管理进行规范。此次修订后,政策性原粮储备和成品粮储备分别有了单独的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市级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陈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