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9月18日,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支持,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交流会在江苏泗洪召开。来自全国100多个地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汇聚一堂,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二级巡视员王东出席交流会开幕式并致辞。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二级巡视员王东出席交流会开幕式并致辞
王东表示,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始终把维护进出口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健全和完善新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严守进口食品安全底线,把好国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王东首先介绍了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随着贸易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持续增长,进口食品已经成为国人消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进口食品贸易的特点是:贸易额快速增长、来源更加广泛、产地更加多元、品种覆盖齐全,部分进口食品已经成为我国国内市场重要的供应来源。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和全世界都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正在跨越国界,其影响形成了新的态势。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高度重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多年来,积极构建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食品进口前严格准入。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监管延伸到源头,认真把好输华食品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查、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关,向输华食品国家政府和生产企业传导安全责任,从根本上保证进口食品安全。二是食品进口时严格监管。积极推进以“科学严密、便利高效、协调统一、公开透明”为特点的口岸检验检疫机制创新,采取证单审核、现场查验、抽样检测等措施监管进口食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口岸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计划,确保监管的严密性,应用信息化系统部署监管指令,确保监管的统一性,及时对外公布未准入境食品信息,确保监管的透明性。对于不合格进口食品,海关均按照有关规定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在海关总属网站上每月予以公布。三是食品进口后后续监管。建立并完善进口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包括输华食品国家(地区)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回顾性检查制度,对已获准入的输华食品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符合我国规定进行检查,对已获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情况经评估仍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准入资格;输华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要求进口商建立食品的进口与销售记录,这对于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进行快速、准确、有效处理极为重要;输华食品进口商或代理商通报制度,对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进口商或代理商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加强通报,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其次,王东介绍了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情况。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链条更长、食品安全热点焦点信息更敏感的突出特点,建立了专业和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交流、共享工作。密切关注欧、美、加、澳、新、日、韩等五十多个国家的二百多个权威网站,收集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境外政府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信息;我国出口食品被国外官方通报的不合格信息;国内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热点、焦点问题等舆情信息,及时将上述信息进行分析并通报,起到了提醒、督促被通报部门或企业认真履行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的作用,为风险预警、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信息支撑。
最后,王东表示,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新时期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更加便捷的通关环境,促进进出口食品贸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