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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食品”安全监管 务对症下药

2022-06-23 16:27:2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编辑:刘津
摘要:针对“网红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政府、企业和媒体应该正面输出科学认知,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和法治观念,倒逼“网红食品”洁身自好,维护食品的纯净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营养。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张健)北京消协公布6月上半月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门店,“网红”餐厅位列名单。近日,又有媒体曝光三米粥铺、曼玲粥店两家“网红”外卖后厨,其卫生问题之严重令人咋舌。

“网红食品”没有严格定义,只要有需求有流量有关注,任何一类食品或者任何一款食品都有可能成为“网红”。此类食品除了能满足消费者尤其年轻人的口腹之欲和服务享受,更能迎合相对深层次的心理需求。与此同时,“网红食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更为苛刻的时效性和逐利性,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风险,引发公众健康问题。

从本质上讲,“网红食品”的风险隐患并非食品安全治理的新伤,而是被网络渠道放大的顽疾,并时刻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的与时俱进提出挑战。要治理好“网红食品”安全,就必须在充分把握“网红食品”突出特点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社会共治理念,科学运用综合管理工具,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未雨绸缪、标本兼治。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在承认政府监管能力有限的前提下倡导各方主体有序参与,是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也是应对“网红食品”安全问题最广泛、最迅速、最有效的不二法门。“网红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扮演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食品线上线下销售方要积极履行平台责任;政府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创新“网红”监管模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加强行业监督,自发共同保障食品安全;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科普教育优势,让消费者理性认识“网红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要努力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用科学理念和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生活方式。

“网红食品”只是个笼统的标签,要想分门别类管好管细,就要望闻问切、对症下药。如对在网络平台上以“网红”带货等方式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带货方式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对借助网络声量将线下餐饮食品打造成“网红”的实体店面,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严格执法、监督举报;对监管难度最大的“微商食品”“自制食品”等,就更加需要消费者擦亮双眼,监管者创新监管方式、善用管理工具,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管齐下、合围治之。

“网红食品”能够迅速抓住消费者眼球,其宣传功夫可见一斑。为此,政府部门、专家和媒体的信息通报与科普宣教就更为紧要。针对“网红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政府、企业和媒体应该正面输出科学认知,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和法治观念,帮助广大消费者普遍掌握辨别食品的能力,养成理性消费的良好习惯,倒逼“网红食品”洁身自好,维护食品的纯净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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