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帅博”“娃恰恰”“粤利粤”……多年来,山寨食品俨然已成为另类意义上的“网红食品”,那些碰瓷知名品牌的假冒伪劣食品,在网民的言谈中更多是以笑料的形象出现,而它们对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却往往被忽视。
山寨食品通常是以与知名品牌食品高度相似的包装,迷惑性较强的名称、广告词等吸引消费者,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这些年来,山寨食品已把农村当成主要销售集散地,在小超市、小卖部、集市等地方“野蛮生长”。除了侵害正规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知名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外,由于在质量上缺乏保障,这些山寨食品对农村居民健康也构成了现实可见的严重威胁。
其实,山寨食品过去也曾在城市里大行其道,但随着监管和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居民维权意识持续提升,山寨食品在城市里逐渐失去了生存土壤。于是,一些不法企业就把销售重点转移到了农村。
应当看到,目前农村居民的理性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整体上还不够强,很多人并不在乎食品是否“山寨”,而是更看重价格是否便宜,一些人虽然希望购买信誉可靠的食品,但却缺乏对假冒伪劣的认知和辨识能力。这便使得山寨食品能够“横行乡里”。
而山寨食品屡禁不绝,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农村市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与城市相比,农村消费市场较为分散,很容易出现盲区和堵点,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合理调配监管力量。虽然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持续改善,但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在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还比较突出。值得注意的是,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和有关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5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用2年至3年时间,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农业农村、商务、公安、知识产权、供销等部门,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启动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顶层设计有了,还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部门各地区要形成合力,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农村食品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从生产、流通、销售、消费全链条推进。长远来看,监管部门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手段,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村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在此基础上,应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山寨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整个产业链条予以坚决打击。同时,要加大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让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向农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假冒伪劣食品危害以及如何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等知识,不断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支持他们自觉抵制山寨食品。对山寨食品“下乡”说不,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人人有责。(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