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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食品“擦边球”应强加监管

2021-06-08 08:43:10来源:工人日报编辑:郑添元
摘要:日前,功能性食品悄然占领市场,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功能性食品进行准确定性,将其纳入有效监管中,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饮食安全。

  

胶原蛋白软糖、含12种维生素饼干、叶黄素果冻、加班熬夜常备护肝软糖……据媒体报道,千亿元市场规模的功能性食品悄然占领市场。多数这类“网红食品”被商家标注为功能性食品,却不是经过批准备案、被严格监管的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品。既不是药,又不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标榜的各种功效是真的吗?是不是又一种“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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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功能性食品消费市场产值超过2700亿元,产业近3年来平均增速超过15%。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其视为对抗健康焦虑的“武器”。但让人费解的是,这种产品身份尴尬,却敢于大张旗鼓地进行功能性宣传。也有人认为这是保健食品在打“擦边球”逃避监管。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只有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划分,并没有功能性食品的概念。功能性食品接近保健食品,两者都具有促进健康的功能,且同属食品范畴。然而,这类产品并未获得“蓝帽子”保健食品专用标志。

销售这类产品的网店客服称,功能性食品“不是保健品,是食品”。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但诸多功能性食品均声称“具有养生、保健功效”。这也就是说,功能性食品的商家一边想与保健食品划清界限,逃避保健品监管,一边又宣传该食品有保健功能,以此获得更多关注和销量。

功能性食品究竟有没有养生保健功能、有多少,消费者恐怕搞不清楚。由于这类产品的价格往往比普通食品高出不少,如果其实际功效与宣传不相符,无疑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这对食品市场的竞争秩序与公平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功能性食品进行准确定性,将其纳入有效监管中。在有些国家,这种产品有自己的确切概念,如膳食补充剂、机能性食品等。

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201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为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未来将开展食品健康功效评价,加快发展婴幼儿配方食品、老年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并开展应用示范。功能性食品的概念和定义是什么,功能性食品能否宣传养生、保健功能,把功能性食品纳入保健食品监管还是单独监管,这些均须早日明确。

食品关乎百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功能性食品“擦边球”不能这么打下去。(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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