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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查出40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9-12-30 10:45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编辑:李亿珊
摘要: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第56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称,抽检的3959批次食品样品,其中不合格有40批次;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有关部门已对其及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作出处置,并科普部分不合格产品项目知识。

  

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56号)》,该局近期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39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3919批次,不合格样品40批次。

具体情况如下:

东莞市东城锦富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新兴龙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弱碱性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南城羽诺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榕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犁蓝莓李果,亮蓝、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东城汇优栈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康来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爽脆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大岭山柳青腊味经营部购进的河鱼干,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东莞市大岭山异乡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峨眉山市金贵天然食品罐头厂生产的清水笋,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东莞市寮步来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漯河市真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东莞市横沥医院食堂购进的标称成昌行粮食有限公司进口经销的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第二食堂购进的标称成昌行粮食有限公司进口经销的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东莞市茶山成长驿站学生接送站食堂购进的标称四川省大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东莞市长安东安幼儿园食堂购进的标称四川省大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美有吉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东莞市虎门趣林幼儿园食堂购进的标称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东莞市谢岗明雄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晨光鲜牛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东莞市常平汇通粮油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再香食品厂生产的汕头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谢岗兴勤日用品商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的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南城恒旺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北钟祥金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扭脆金条(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万迈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新都冠美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爱米饼(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中堂雪贞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荔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爽梅(凉果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瑞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泓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东城好婴来妇幼用品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百跃优利士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较大婴儿配方羊乳粉(6-12月龄,2段),叶黄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未过异议期)。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企石振华店销售的标称成都市蒲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苕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东坑嘉佳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罗巴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果肉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东莞市大岭山从春凉菜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贵州湘黔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蕨菜,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东莞市虎门新方悦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成都市蒲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苕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加工的三文鱼鱼腩,菌落总数(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沃尔玛(东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寮步香市路分店加工的冰鲜大西洋鲑鱼肉,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车前日式餐饮店加工的三文鱼,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一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三文鱼,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元通回转寿司有限公司加工的三文鱼,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永何平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三文鱼,菌落总数(n=5)、大肠菌群(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寮步松园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胜达凉果厂生产的红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未过异议期)。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常平聚鑫冻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味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未过异议期)。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塘厦东来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津悦食品厂生产的香辣锅巴(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清溪三威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春园食品厂(分装)生产的片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塘厦江山鸿发文具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万家福食品厂生产的怡神芒果(蜜饯.话化类),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昌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草榄,二氧化硫(以S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大岭山点点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和润紫菜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中仙味附海苔,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东莞市华通城实业有限公司华通城大酒店加工的三文鱼,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东莞市茶山万羽餐饮店加工的三文鱼刺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东莞市茶山掂过碌遮饮食店加工的三文鱼刺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东莞市茶山掂过碌遮饮食店加工的虎虾刺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抽检中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亮蓝

亮蓝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中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食用合成着色剂超标的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苋菜红

苋菜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苋菜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食用合成着色剂超标的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半成品原料未进行检验,原料带入而造成苯甲酸超标;或者一些生产企业为了延长产品的保质期,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苯甲酸,从而导致含量超标。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摄入,容易产生过敏,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过氧化值升高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还原糖分

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冰片糖》(QB/T 2685-2005)中规定,冰片糖的还原糖分指标为7.0-12.0%。还原糖分超标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该项目不合格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大量添加同一种颜色的不同色素。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食用合成着色剂超标的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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