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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狠抓落实 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2019-12-30 0:1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编辑:新闻中心
摘要:教育系统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部署要求,印发整治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集中整治、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8月底以来,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部署要求,印发整治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集中整治、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两次召开会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召开工作推进会,多次专题协商,推进专项整治有效开展。北京、天津、黑龙江、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召开校园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推进会部署落实专项整治。河北、吉林、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等地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重要举措,成立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纳入政府工作重要事项,研究部署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落实主体责任。教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的通知》,部署落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等重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制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形成专项整治制度成果,整体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河北、安徽、山东、四川等地出台学校安全条例积极推进校园安全立法,出台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意见。福建、江西、河北邢台、江苏苏州等地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校长陪餐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学校落实校长陪餐制度。山东建立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兼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制度,指导、督促学校落实负责人陪餐制度。黑龙江、江苏、广东等地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档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天津、江苏等地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陕西省针对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及时约谈有关负责人,明确整改要求,以执纪倒逼责任和工作落实。各地和学校负责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42.4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整体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排查风险隐患。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布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系列预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各地按照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力度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北京、上海等地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体系,形成了执法人员“双随机”巡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巡查、责任督学每月检查、校(园)长每周自查、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定期走访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河北省将学校划分为若干“网格”,隐患排查工作实施“互联网+网格化”管理。吉林、江苏、湖南、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暗访督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国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33.53万个,完成整改33.27万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2.89万人次,培训从业人员32.23万人次。

强化督导督办。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成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督导组赴河北省开展督导,反馈督导意见,督促河北省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基层力量,持续宣传推动,构建长效机制,抓紧整改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试点地区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督办和集中约谈营养改善计划问题突出省份,督促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整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联合行动督导方案,成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督导组,分赴全国地市开展督导,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推进“明厨亮灶”。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在上海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会,学习交流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典型经验,部署提高“明厨亮灶”率、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等重点任务。举办高校安全生产培训班,提出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要求。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宁夏等地采取有效方式,提升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探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新模式,创新校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北京、上海等地推进“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完善相关建设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浙江省与智慧餐饮信息化数据总仓对接,积极打造“网上阳光厨房”“智能阳光厨房”监管模式。江苏省南京市和盐城市等地将“明厨亮灶”工程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指标和民生工程,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力度推进“明厨亮灶”。全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由26.6万家增加到35万家,“明厨亮灶”覆盖率从76.6%提高到92.1%。

推动家长监督。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无锡市等地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聘请食堂“特别监督员”,常态化、全流程监督学校食堂规范运行。浙江省杭州市在“校长陪餐制”基础上推行“家长陪餐制”,每天每班安排一名家长陪餐。安徽省合肥市组建“家长试吃员”队伍,每周一安排学生家长来校试吃,对学校食堂食谱提出要求。广东省珠海市中小学校全面落实家长陪餐制度,在初高中学校成立“学生膳食委员会”,督查学校食堂安全,引导学生科学用餐。北京市积极吸纳学生家长参加“伙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等机构,定期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学校食堂抽查、参观和陪餐等活动。四川省自贡市实施“领导陪餐、“明厨亮灶”、营养配餐、家长评餐、检测保餐、渠道督餐”,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山东省烟台市以学生家长为主要群体,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配合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校园食堂检查等工作。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区实施“校长常态化陪餐、监管人员抽查式陪餐、家长体验式陪餐、社会监督员监督式陪餐”,确保校园食品安全。39.8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科学规范管理。吉林、山东、新疆等地加强学校食堂科学规范管理,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覆盖。天津、湖北等地印发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学生餐营养指南等,规范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和学生餐营养标准。山西省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高风险食品禁用目录,有效防范学生集中用餐风险。上海市推广安全营养食品供应链平台系统,提升食品原料安全采购和信息追溯水平。福建省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来源可追、去向可溯、风险可控。浙江省台州市加强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实施全链条监管,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源头可溯、过程可控、结果可究。江苏省搭建“阳光食堂”信息化平台,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食品贮存、分餐留样、餐具消毒等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贵州省铜仁市启用学生营养餐智慧云平台,实施种植、采摘、分拣、配送全程监管,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餐营养合理。江南大学强化硬件支撑,实施蔬菜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抽检等机制,确保学校食堂食材安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第一中学坚持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具有科学精神和专业品质的制度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教育部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组织媒体采访团赴珠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实地采访,中央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播发了80多篇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网页”,总结推广地方和学校典型经验和成效。人民网、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推出系列报道,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编发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重庆、江南大学等地方和学校抓实抓牢食品安全工作典型经验,编发5期《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简报》。各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专栏专刊、开设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海报、编制安全手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在校内张贴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海报48.5万张,让学生和家长真切感受到专项整治的力度和效果。

北京 率先实现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工程全覆盖

北京市教委把专项整治当成契机,在深入开展整治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努力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已有问题,控制减少潜在风险隐患,实现规范化有序管理。

秋季开学以来,恰逢首都大事多、喜事多,教育系统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压力是空前的、巨大的。市教委认真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把专项整治要求转化助力完成大型活动保障的动力,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先后顺利展开新学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首都国庆活动保障任务,为70周年庆祝活动贡献了首都师生的蓬勃力量。

按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涉及“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中提出的“明厨亮灶”要求和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提升学校用餐保障条件,提前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工程100%全覆盖的目标任务(计划是到2019年12月底),为北京市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有力保障。

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已经制定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北京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化落实标准》。一是区分了职责要求。按照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市教委、区教委、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要求进行了区分,确保职责对应、界限到位、要求明晰。二是明确了任务分工。按照市、区、学校三级分工,明确了各级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任务,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进行了明确要求。三是细化了落实举措。对照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明确了市教委4项8条落实标准,区教委6项30条落实标准,各级各类学校12项95条落实标准,实现了从现有的比较完备的制度规定到学校末端落地落实的有效对接,为规范化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落实依据和根本遵循。

此外,以专项整治畅通沟通协调渠道。一是畅通了部门工作沟通渠道。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密切配合,有效协调,加强工作统筹。各区各学校积极创新工作,与属地专业部门定期通报情况,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联动,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畅通了家校信息沟通渠道。市教委指导各区各学校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家长、社会关切,建立、畅通家长与学校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家校信息沟通工作,切实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接诉即办”,极大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畅通了监督公开渠道。市教委督促各区各学校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作用,建立工作制度,积极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师生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避免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领域信息不实报道的传播,营造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天津 五大成效 让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有感可知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天津市教委积极优化工作措施,坚持联合行动与2019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与天津市食品摊贩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相结合、与落实陪餐制度相结合,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肃查处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并实现100%全覆盖,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成效,实现整治工作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品安全质量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学校食堂、学校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10551户次,自查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11150个,完成整改10416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591人,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113个,更换供餐单位20个。二是组织1331名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663家学校、幼儿园开展陪餐,通过陪餐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12个。三是在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506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3186户次,抽检食品1671批次,约谈290户,责令改正182户,警告58户,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91起,罚没款114.545万元,取缔食品无证经营者206户,移送司法案件1件。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对31992名学校食堂、学校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了食品安全应知应会内容培训,发放培训材料31249份。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实现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全覆盖;通过“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家长信141万余封,向学生家长通报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情况,邀请家长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在校园内张贴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宣传海报17554张,悬挂宣传条幅3487个,让人民群众对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有感知。

此次专项整治取得了五大成效。一是通过组织学校食堂、学校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原料供货商和供餐单位的准入与退出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了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是通过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学校食堂、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行为,取缔规范了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清理了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摊贩摆卖行为。

三是有效推进社会共治,实现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全覆盖。通过“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大手拉小手,共建食品安全校园”等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陪餐制度,深入学校幼儿园等集中用餐单位进行陪餐,及时有效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有效地维护了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五是完善一批机制。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市食安办印发《关于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的指导意见》;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关于进一个步加强食品摊贩和商超现场制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地方标准《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

河北 逐级落实责任 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今年9月以来,河北省教育厅紧紧围绕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逐级落地,规范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有力保障了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于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河北省首部专门的学校安全法律,填补了该省学校安全法制建设的空白。《条例》涵盖了包括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在内的管理工作,特别是从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学校职责及免责条款、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组织、资金、机构、责任保障。

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河北省教育厅一是坚持上好公共安全教育课,落实公共安全“课时、教材、计划、师资、考核”五有五落实,食品安全教育课进课堂,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向学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促进其掌握食品安全常识。二是大力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初,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切实落实各方监管责任三方面对全省教育系统提出了要求。各地按照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唐山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在乡镇以上中小学校全部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邯郸市各县区普遍聘请食品专家进校园进行专题讲座;秦皇岛市组织中小学校统一观看食品安全宣传片。这些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积极参与省主会场宣传活动,并确定全省教育系统的活动主题为“关注食品安全,共筑平安校园”,组织全省学校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微信等载体,广泛开展了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此外,还下发了《进一步推进全省学校安全“双控”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学校风险隐患“双控”管理模式。在风险防控上,对校园风险划分13个一级指标、81个二级指标、332个三级指标,涵盖食堂及食品等各类风险。每所学校公布风险分布图,在食堂等重点部位张贴重大风险告知牌,每个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在隐患排查上,实施“互联网+网格化”管理,所有学校划分为包括食堂在内的若干安全“网格”,每个网格明确责任人每天巡查隐患并限期整改直至销号。目前,全省学校使用率已达95%,共有网格排查责任人37.73万人。今年以来,全省共排查治理隐患22.97万个,其中重大隐患216个、较大隐患814个,防范了多起事故的发生。

山西 明察暗访 拉网式排查全省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3月份以来,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连续下发12份文件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起“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整治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联合督查的检查督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不间断对全省学校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打响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21568户次,自查出问题或隐患2627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培训从业人员18356名,发放培训材料21798份。同时,根据国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与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高风险食品禁用目录》,校园集中用餐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以“明厨亮灶”建设为抓手,积极创新校园餐饮服务监管模式,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专项整治开始后,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发了“山西学校明厨亮灶巡查信息统计平台”,严格实行日巡查、周报告制度,确保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全省的学校食堂共8154个,截至目前,实现“明厨亮灶”的食堂有7501个,覆盖率达到92.1%(中小学幼儿园食堂7913个,已完成7260个,覆盖率达到91.8%)。其中,太原市、晋中市覆盖率已达到100%,率先超前完成国务院食安办和教育部的建设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切实举措,全省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校园餐饮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提升,保持了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下一步,山西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管理,切实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流程监管到位,同时研究制定与制度相配套的各项考核、奖惩细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判,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加大齐抓共管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落实食堂监管责任制、餐饮服务许可、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内容,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围绕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等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增加巡回监督检查频次,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加大资金投入,薄弱学校食堂添置必要的消毒、防尘、防蝇和防腐等设施的同时,稳步推进薄弱学校食堂改造工程,着力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减少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山西高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高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进一步发挥部门协同。省教育厅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在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演练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发现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最大限度降低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健康。

内蒙古 基本形成从上到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把学校饮食安全特别是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的饮食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集中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检查学校和供餐单位4100多户次,排查安全隐患700多项,约谈学校负责人117人次。通过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整体平稳。

进一步完善了考核体系及评价体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基本上形成了从上到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在各地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 “4D”厨房创建活动已经启动。目前,全区学校A、B级食堂达到85%以上,建成食堂视频监控15000多个,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实现联网5000多个,参加食责险学校3000多所。为不断提高学校应对处置突发性安全事件的能力,自治区教育厅还下大力气抓了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急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6类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舆情应对处置预案,举办了6期教育系统应急工作培训班;今年先后印发了3个预警通知,就防范季节性食源性疾病进行了重点部署,全区教育系统应急工作的系统性、联动性进一步提高。日前,就锡林郭勒盟发生鼠疫情况后,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行每日0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的监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联合自治区政法委组成6个工作组对12个盟市以“70周年维稳安保”为主题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各地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把饮食安全责任落实在各个环节;编写印刷了35000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读物,发放到各级各类学校;对鄂尔多斯、赤峰和通辽食堂外包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针对食堂外包出现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持续开展了整治行动,推动了全区90%的学校食堂实现了自主经营;开学以来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学校进行明察暗访,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印发通报,下达整改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以来,自治区教育厅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集中解决全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存的“大通铺”及校外寄宿、学生宿舍卫生和淋浴设施短缺、食堂土灶台、火炉取暖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投资6.24亿元,9.9成以上项目已完工,有效改善了8个盟市、48个旗县、816所寄宿学校住宿、卫生和餐饮条件,有力保障了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辽宁 三个维度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

今年以来,辽宁各地教育部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一是辽宁省教育厅上半年共组织438次安全隐患排查。从8月26日至9月26日组织督导组,对14个市开展了督查活动。省市场监管局向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发放《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提示学校及相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春季校园排查出的问题及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双随机”、明察暗访检查的问题,作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重点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并及时复查整改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汇总梳理了全省因未取得办园许可导致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总体情况,教育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无证学校及幼儿园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关停无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切实做好校园无证经营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期间,全省累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1035户、校外托餐机构1749户、为学生供餐的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97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978户,责令整改2017户,省市场监管局约谈责任人683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3件,罚没金额18.7万元,关停无证经营6户。

从6月份开始,围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重点内容,辽宁省教育厅及省市场监管局对全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全覆盖公益性食品安全培训,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并建立培训档案。省教育厅积极结合全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8月份在朝阳市凌源市对营养改善计划15个县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与科学营养配餐的培训工作,参加人数60余人。10月下旬,在丹东市召开了辽宁省学校卫生业务骨干培训班,对来自全省各市、各县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进行了包括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参加人数250人左右。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开展49期培训,累计培训1.1万余人次。同时,与教育厅一起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了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约谈,以示范引领为导向举办了全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示范培训会,有效提升全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目前,全省持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有12158家,已完成“明厨亮灶”11938家,“明厨亮灶”覆盖率98.2%。在扎实推进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管局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沈阳市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了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约谈,有效提升全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大连轻工业学校作为唯一学校代表在全国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在高风险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三化两制一通报”创新监管举措,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实现管理体系先进化、“明厨亮灶”远程化、管理标识规范化。鞍山市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全面推广色标管理、“餐饮4D管理”等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学校及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水平。

吉林 自查普查督查抽查 四级联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按照《吉林省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采取学校(幼儿园)自查、集中整改、县(市、区)教育局普查、市(州)教育局督查以及教育厅抽查四级联动,全省3804所学校进行了自查,查处食品安全隐患972个,整改913个。市(州)、县(市、区)督查和普查过程中,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865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26个,更换供餐单位9个。“明厨亮灶”工程进展明显,截至目前,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383户,中小学幼儿园新增“明厨亮灶”452户,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5.7%。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4.1%,长春市、延边州、梅河口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率实现100%。梅河口市教育局按照梅河口市政府“智慧食安”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校园食堂“智慧食安”工程建设,教育系统46所食堂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凉菜间、主副食库等关键部位都安装了监控设备,下发农药残留快检设备;制定了农药残留监测制度,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通过手机APP可以对各校食堂进行查看,掌握各校食堂管理情况,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对学校食堂监控进行查看,了解食材的农药残留检测情况,实现了以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二维码等新一代技术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涵盖食品相关数据库、食品溯源、检验检测、风险管控、监督检查等内容的信息化监管体系。通过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校级领导陪餐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加完善。食堂环境卫生关、食品原料进货关、食品加工关、餐饮用具消毒关、饭菜留样关、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更加严密。

长春市经开区作为全市“学校食堂管理改革”示范区,始终坚持公益便利原则,致力于学校食堂管理改革创新。自2016年以来,管委会先后投入6000余万元对全区12所中小学校食堂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购买现代化食堂设备设施,不断提升师生的用餐环境。截至目前,12所学校全部选择委托专业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经开区文教局将学校食堂管理纳入年终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督导管理考核细则》,督导各学校认真开展对餐饮公司的考核工作。学校专门制定自己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监管考核办法》,对餐饮企业的进货渠道、操作流程、餐饮质量、服务态度、成本利润、师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同时,所有学校都成立日常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建立了每日检查与每月督查的考核机制,严控把关,促使餐饮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松原市吉林油田第十二中学食堂成立于2003年,每天为500余师生提供午餐。自食堂成立以来,历任领导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食堂日常管理过程中建制度、抓管理、重落实,在保证师生饮食安全的同时,做到饭菜色香味俱全,得到师生的赞誉,家长的好评。十几年来食堂多次迎接了省、市相关部门的检查,获得领导和专家们的认可,成为首批通过省级示范性食堂验收单位,同时获得省示范性标兵食堂称号。饭菜营养美味安全,环境温馨干净整洁,管理严格规范到位,让师生满意,家长放心是十二中食堂人矢志不渝的追求。

上海 完善“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和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机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完善“放心学校食堂”建设。一是根据《关于2017年推动本市“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起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推进“放心学校食堂”建设,要求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放心学校食堂”相关标准,以食品原材料追溯、“明厨亮灶”、加工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信息公开等为重点,建立从食品材料来源到加工制作过程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二是2019年为进一步推进“放心学校食堂”建设,完善相关建设标准,提升覆盖率,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及信息接入市级平台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一周菜谱等信息的展示,健全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100%。

此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的机制。一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暨2019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区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开学季学校食品安全覆盖检查工作。二是针对重要节庆日等时间点,布置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市区校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执法人员双随机巡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巡查、责任督学每月检查、校园长每周自查、家委员成员不定期走访”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三是依托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开展食品原材料信息、机构及人员证照等情况的线上监管。同时,推动建立市、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心,形成线上监督与线下执法并轨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自8月下旬以来,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6107户次,整改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312个,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3个,更换供餐单位14个。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要求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进一步规范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明确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教育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黑龙江 部门联动 营造校园食品安全多方共治良好局面

黑龙江省教育厅重点围绕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领导、加强配合、细化排查、强化落实,逐步形成了校园食品安全多方共治良好局面。

今年3月份,黑龙江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省13个地市30个县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监管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78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部分配餐企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抽查,督促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截至目前,配合相关部门,共对3547家校外托管机构、6082家小餐饮进行了检查,取缔无证经营22家,责令限期改正514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在学校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联合市场、城市管理部门在中小学校园门口设立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公告牌,集中治理违法占道经营食品,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录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小视频,定期向学校老师、学生家长推送,引导学生健康消费,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现场推进会,推广海伦市经验。经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截至目前,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5.39%。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联合督查,2019年11月上旬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在全省13个地市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重点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着重解决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问题“五毛”食品、过期食品问题,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一律变更为校长(园长)。建立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档案,与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公开承诺书。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该省中小学校外配餐工作不规范、群众意见较多等建议,今年6月份,省教育厅积极行动,立行立改。一是成立调查小组,到哈尔滨市156中学、中山路小学和哈师大附小等学校开展校外配餐工作现场调查和座谈,认真听取校长、家长和学生的建议;二是立即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供餐模式调研排查的紧急通知》,就全省校外配餐公司数量、供餐公司资质、供餐价格、就餐学生数量、学校选择供餐公司的方法进行逐县、逐校摸排调查,共计摸排调查中小学及幼儿园5912所,做到了底数清晰、任务明确;三是联合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的选择原则、选择流程、学生订餐原则、协议签订、公示内容、举报电话等,让开展校外配餐的学校做到有章可循,收到了良好效果。

省教育厅还积极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教材、纳入课堂教学。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举办的“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利用教育网站、校园网、校报等宣传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学校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即拉一条宣传横幅、办一期宣传专栏、办一期黑板报、上一节健康教育课、开一次主题班会;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深入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全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江苏 搭建“阳光食堂”信息化平台 实现食品安全在线管理

截至11月14日,江苏省共有各类学校食堂13395家,其中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12216家。共有12863家学校食堂实施了“明厨亮灶”,占学校食堂总数的96.0%,其中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为96.5%。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526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47165户次,抽检食品11212批次,约谈1511家,责令整改3165起,警告447起,立案查处65起,罚没金额43.53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62.2公斤。全省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64520户次,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隐患6415个,其中61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742家,更换供餐单位115家。全省共培训从业人员37648名,发放培训材料39287份。

9月初,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了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并起草了《关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督促指导学校以落实校长负责制为核心,建立健全陪餐制、进货查验、自查报告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苏州市制定了《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手册》。南通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提升工程,2019年全市各地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共计投入资金3706.3万元,其中改造升级学校食堂(区域)数248家,新增配备设施设备数1590台。徐州睢宁提出“四方陪餐制”,及校长“常态化陪餐”、监管人员“抽查式陪餐”、家长“体验式陪餐”和社会监督员“监督式陪餐”。各地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全项目专项自查,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搭建“阳光食堂”信息化平台,实现食品安全在线管理。为规范食材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保障食品安全,省纪委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共同推出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由省教育厅统一研发、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和应用。学校食堂通过该平台,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食品贮存、分餐、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关键环节实施信息化记录和管理,纪委监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可以通过各自的端口进行在线动态监督。省教育厅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积极推进平台建设,督促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将食品安全纳入平台管理。目前,全省所有校内用餐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进入平台运行的比例为96.5%。

该省年初将“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5%作为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在已完成目标的基础上,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一是加大相关投入。通过将“明厨亮灶”纳入实事项目、民生工程等方式,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如南京市将“明厨亮灶”工程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指标;无锡市对验收通过的学校食堂奖补部分建设费用;盐城市、宿迁市均将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列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安排700万和50万专项资金。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契机,督促学校利用暑假进行食堂改造,将“明厨亮灶”纳入改造项目。三是创新实施模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明厨亮灶+互联网”的实施模式。如常州市实施“阳光餐饮”建设,扬州市实施“美滋滋”食品安全公众端平台建设,淮安市实施“透明餐饮”建设等,各地通过互联网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和关键环节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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