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专利的固体饮料案。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专利的固体饮料案,涉案当事人受到责令改正、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9月,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涪陵区某医疗技术推广服务部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老年消费群体。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服务部库房内堆放有棕色包装和蓝绿色包装两款固体饮料,名称均为蛹虫草葛根固体饮料,两款饮料包装上标示有外观设计专利号和发明专利号等字样。经查,包装上标示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均为当事人设计发明,但发明专利因2017年未缴年费已失效,外观设计专利按要求缴纳了年费。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将已失效的专利标注于其产品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文光辉 何佳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