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自治区农牧厅将在全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让农畜水产品实现持证上市并全程可追溯。
近年来,自治区农牧厅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和工作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建设了240余个标准化乡镇监管站,基层监管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通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创建行动计划,在全区各地以示范促引领,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达到42个,各创建旗县农畜产品总体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各地农牧部门着眼全程监管,建设标准化信息化监管模式,进一步打造大数据监管与安全保障新体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各级农牧部门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加大宣传培训,建立生产经营者开具、市场经营者查验留存、监管部门监管核查的合格证制度体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