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下发通知,要求特殊生产食品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自查,企业在完成全面自查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自查。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要求全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自查。
通知对自查情形、自查频次、自查内容、自查组织、自查结果处置都做了详细规定,企业在完成全面自查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自查。
通知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企业自查报告情况,建立本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工作台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时,将企业自查制度建立情况、自查情况及自查报告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未按规定自查与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企业自查与报告情况纳入信用档案。
据了解,规范企业自查与报告工作,将利于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