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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开展打击销售长江野味专项行动

2020-09-04 11:16:37来源:辽宁日报编辑:张慧
摘要:为进一步落实长江“禁渔令”,辽宁省锦州市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八个严禁”,并号召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

  

连日来,锦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着力从生产、销售、网络交易等多个环节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6月30日。

锦州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八个严禁”:一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二是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三是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四是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五是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六是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七是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八是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长江野味,如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可通过12315热线和12315平台投诉举报。(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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