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杜艳 记者李黎)在我国传统中医实践中,一些物质既是药品,又具有相当长食用历史。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俗称“食药同源”)。
2020年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试点地区开展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杜仲叶、山茱萸、黄芪、西洋参等 “食药同源”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并将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2022年1月,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江苏省关于开展黄芪、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结合江苏省中药材种植和产业发展现状,在江苏省内开展黄芪、铁皮石斛和灵芝3种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试点期限自方案下发之日至2022年11月3日。
自试点方案下发后,张家港市积极推进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结合试点企业需“具有稳定的物质来源,具有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具有良好的食品生产能力,具有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具有行业带动性”的五个基础条件,积极在辖区寻找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并帮助企业开展试点申报。
张家港市昊盛健康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14年开始种植、研发、生产、加工铁皮石斛,现种植面积达600多亩,拥有铁皮石斛组织培养研发中心,在铁皮石斛行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优势。2018年8月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植物饮料生产的资质和能力。2022年2月,昊盛健康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铁皮石斛的茎为原料申报了铁皮石斛饮料产品。4月,其申报的铁皮石斛饮料试点生产备案通过了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审核与确认,成为了全省第一批可以试点生产药食同源普通食品的企业。
“食药同源的试点生产,可以更好地利用铁皮石斛茎,改变以往铁皮石斛产品单一、服用不便的现状,” 张家港市昊盛健康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郭照湘表示,“通过试点生产,将其转换成终端产品,可以让铁皮石斛食品进驻商超、餐饮单位,既方便企业销售,也方便百姓购买。”
6月23日,张家港市昊盛健康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试点生产。当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特食处四级调研员张晓宏以及苏州市局生产处、特食处相关领导一行4人对其进行检查。在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中前处理、更衣、生产、灌装、外包等全流程工艺后,检查组肯定了试点企业的流程布局和硬件设施。检查组还重点检查试点物质原料来源、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信息等是否与省平台备案一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点给出了专业详细的指导建议,提醒试点产品在生产经营时需全过程介入“江苏省食品生产经营电子追溯系统”,确保全程可追溯,并做好产品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工作等。
“试点结束后,试点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我们也将继续跟进食药同源试点生产企业的相关工作,助力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共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张家港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科科长刘禛丰表示。
生产现场 图片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