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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落实"四个最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2022-09-20 10:01:54来源:辽宁日报编辑:吕可意
摘要:辽宁省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产业发展、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2019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食品安全建设年三年行动为抓手,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

目前,全省食品安全抽检量达5.2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省多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公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6.3%。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遵循“四个最严”要求 构体系 保民安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2019年4月,在全国率先成立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建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共同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省(中)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同年8月,率先印发《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是全国第一个建立涵盖全部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省份,也为辽宁省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2020年,省委将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与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组成人员进行整合,并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纳入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目前,全省14个市、沈抚示范区和109个县(区)全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全省14个市、沈抚示范区同时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实现了省市县党政同责全覆盖。

为深入推动辽宁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省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巡视内容,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各市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同时,省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在辽宁省落地生根。

在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下,辽宁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食品安全产管并重,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以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法治手段,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为食品监管、产业发展提供规范遵循和技术指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制工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牵头和参与制定5项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机制,出台《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创建指南》《辽宁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辽宁省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等33项地方标准。推进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和标准化评估工作,全省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5704份。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累计排查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17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886家,初步建立水质-排污口-污染源响应联动机制,预计保护耕地面积4.97万亩,重点区域PM_2.5浓度平均改善8.9%。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韭菜、芹菜、豇豆生产基地风险监测合格率99%以上,白羽肉鸡等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99.9%,牛羊肉瘦肉精、鸡蛋、海参等产地水产品监测抽查合格率均为100%。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出台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制发《粮食行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83个,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扦取样品全部合格。严把食品加工销售质量安全关,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率100%,特殊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发现率从46%下降到3.5%,混放销售等违法问题发现率从64%下降到27.5%,对全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代理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信息公示率明显提升,无证、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封闭到库、人员闭环管理、疾控专业机构统一核酸检测和消毒、全程追溯管理及阳性货物分级分类处置等管控要求,全省16家首站定点冷库全部按新标准完成改造。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一方面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作机制》等制度措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交流、检验鉴定、重大事项会商、案件线索管理、案件督办、行政执法责任倒查追究等多项制度机制。另一方面深入开展“铁拳”“保卫舌尖安全”“昆仑”“护航-食药打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终身禁业信息共享机制。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政案件11317件,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100余起,涉案价值40余亿元,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438件710人,终身从业限制人员137名。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打造过硬的监管执法队伍。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监管事权、完善履责机制、强化评议考核、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自2011年开始,连续10年对各市政府开展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组织部通报,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加强科技赋能,在智慧政府建设大框架下,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应用,加快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转型,促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统一、科学和高效。

深化食品安全问题导向 强治理 解难题

辽宁省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抓重点,补短板,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风险监测能力有效提升。设立哨点医院1428家,累计完成监测采样5589份、检测样品44762份,组织开展食品中有害物质风险监测12715批次。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净化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有效管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升到46%以上,水产养殖兽药使用量同比显著减少,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1%。典型黑土地区重点县共实施有机肥还田面积280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85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480万亩。

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婴配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婴配企业全部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可视化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原料和产品批批全项检验制度,连续三年实现体系检查全覆盖,问题整改率100%。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校园食品监管手段进一步改进。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有食堂的中小学校100%实现“明厨亮灶”,其中78.7%中小学校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19个县1665所学校及教学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直接受益学生达57万人。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农村食品供给能力有序提高。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及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累计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565公斤,全省16283个腌菜大坑全部清空填平并推进酸菜产业园建设,成功根治腌菜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餐桌上的安全得到保障。在全省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基础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14个地市全部实施食安封签,保障外卖食品“最后一公里”安全。全省已建成大型和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4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464.12吨;在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35吨。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举办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传活动2044场次,参加15.33万人,发放宣传材料42.61万余份;查处违法案件106件,破获保健食品犯罪案件2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涉案价值2.09亿元。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粮食收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种粮农户产后服务,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11家,建成粮食产后服务项目60个,库存粮食抽检合格率100%,省粮食检验检测机构在国家技术比对考核中连续十年取得满意成绩。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进口食品风险隐患有效消除。开展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严格落实进口商备案管理,建立常态化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核酸检测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冷藏运输船船员100%核酸检测。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沈阳、大连成功进入2019年—2021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推荐盘锦市申请国家层面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锦州市、丹东市和阜新市分别被列为第四批、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在积极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的同时,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县创建工作;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东港等15个第一、第二批县(市)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盖州等5个第三批县(市)创建的指导。

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创特色 促发展

辽宁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坚持食品安全保障为人民、食品安全治理依靠人民、食品安全成果由人民共享,致力于履行政治承诺,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水平。

实施“放管服”改革。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先证后核等系列改革举措,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实现全程电子化。压缩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最短可现场办结,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积极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探索开展灵芝、西洋参、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

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乳企等一批重大项目投产达效,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企业开发50项新产品、新技术适应消费升级需求,5户企业获评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43个产品获得工信部认定的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累计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6个、辽宁知名品牌农产品218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1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

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修订《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连续多年组织省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创新食品安全跨区域联合协作机制,签署东北三省一区《食品安全区域联合协作合作协议》,建立三省一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1.7万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推动全省1.2万名乡村“第一书记”发挥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断完善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推动追溯链条向供应环节延伸,实现正向可追、逆向可溯。生产企业食安管理员抽考覆盖率100%。开展放心创建,推行先进管理方式,评选主体责任优秀生产企业47户、小作坊规范管理示范店1500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24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138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1852家,组织2.1万户特殊食品企业诚信创建。创新推动“政府统筹+金融助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模式,全省16.3万户食品生产经营者免费参保。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在辽宁卫视开设食品安全探讨观察类电视节目《食安辽宁》,收视率在同时段全国上星卫视频道排名前列。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辽宁日报开设食品专版,在省科技馆常设食品安全专题展区并接待观众年均10万人次,组织编制《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核心知识读本》,向中小学生开设食品安全系列课程年均超过100节。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现有各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3600余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群众食品安全维权意识、热线响应速度进一步提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辽宁省将坚决扛起食品安全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全省广大群众饮食安全。(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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