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健康副校长”派驻制度可以有效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工作,推动漳州市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实施中小学健康副校长派驻制度”、漳州市政协《关于建立“健康副校长”派驻制度的建议》,切实加强新时代校园卫生健康工作,优化医校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推动医校紧密合作,根据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关于建立中小学健康副校长派驻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市属有关学校提出健康副校长的岗位需求后,结合任职条件和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研究,决定聘请王强乔等10位同志担任漳州市属学校兼职健康副校长。
兼职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两年一聘,由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为受聘人员发放聘书。受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健康副校长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参与任职学校的卫生健康管理和健康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工作。各有关学校和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健康副校长开展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漳州市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上新台阶。(漳州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