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农业

南宁市发布学校食品安全提示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020-09-04 09:01:39来源:南宁晚报编辑:张婧
摘要:9月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提示信息,要求全面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等情况,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目前,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大批师生回归校园学习生活,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9月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提示信息。

20200904100848311.jpg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运营前检查

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设备和餐用具进行保养、清洗、消毒;全面检查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全面检查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加工操作规范、食品留样、色标管理、明厨亮灶、校长(园长)陪餐制、疫情期间错峰分散用餐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加工存储

学校食堂在加工供应食品等方面,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

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冷藏(冻)设施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

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加工制作豆浆要烧熟煮透,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防止假沸。

在外就餐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需要在校外就餐、网络订餐或购买零食时,应选择亮照亮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单位消费,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摊贩消费。

购买零食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何正君 陆增安 朱汝芳)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