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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果汁、饮料消费提示

2022-12-09 09:06:05来源:辽沈晚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果汁、饮料消费提示。国家标准《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 31121)明确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高于10%,水果饮料的果汁含量高于5%(小于10%),饮料产品的果汁含量相对较低。

  

市场上果汁、饮料类产品品种丰富,原榨果汁、复原果汁、果汁饮料、水果饮料,都有啥说道?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果汁、饮料消费提示,带您了解这些产品,同时提醒消费者这些产品均不能代替水果的摄入。

据介绍,传统的果汁通常是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其加工过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而成的制品,也叫复原果汁,即FC(From Concentrated)果汁。与此相对的是原榨果汁,即NFC(Not From Concentrated)果汁,是将新鲜水果清洗后压榨出果汁,杀菌后直接罐装的制品。

国家标准《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 31121)明确规定,果汁产品中的果汁含量应为100%。标准分类中还包括果汁饮料和水果饮料,他们都是以果汁、浓缩果汁、水为原料,选择性添加其他食品辅料、食品添加剂加工而成的饮料产品。标准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高于10%,水果饮料的果汁含量高于5%(小于10%),饮料产品的果汁含量相对较低。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果汁及其饮料产品。特别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是果汁还是果汁饮料,均不能代替水果的摄入,也不能过度饮用,更不可替代日常饮水。(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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