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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立法餐饮不得设最低消费

2022-06-10 10:51:56来源:齐鲁晚报编辑:吕可意
摘要:山东拟立法餐饮不得设最低消费,禁止量大多吃、暴饮暴食节目,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一万元。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禁止制作和传输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诱导食品浪费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每年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所在周定为反食品浪费宣传周……《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2022年7月10日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最高罚一万元

山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迪桂介绍说,《规定(草案)》共20条,不分章节,分别对立法目的、定义、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等作出规定。

食品浪费突出问题治理方面,《规定(草案)》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单位食堂、公务用餐、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管理,要求婚丧、商务集体用餐的组织者、参加者、承办者节约用餐、理性消费,明确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全链条节约减损责任,将打包剩餐作为所有消费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倡导个人和家庭合理点餐、践行“光盘行动”。通过对上述场景及其主体责任作出规定,实现对食品浪费突出问题的治理。

其中,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材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节约管理制度和规范,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规定(草案)》提出,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为消费者按需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不同规格的选择;为消费者提供环保卫生的打包服务等。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主辅配料、菜品口味、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用餐提示,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通过返现、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给予奖励。

《规定(草案)》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餐饮外卖平台

应明显提示按需点餐

《规定(草案)》还规定,婚丧喜庆、商务活动等需要集体用餐的,提倡移风易俗、理性消费,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铺张浪费陋习。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和巡查监督制度,鼓励单位食堂采用智能化信息技术,实施就餐动态管理,实现按需制作;根据条件实行自选点餐、计量收费。单位或者单位食堂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依法给予处理。

公务活动用餐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以安排简餐或者份餐。公务活动用餐承办方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教育机构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应当根据学生民族、性别、年龄、体质等情况,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符合生长发育需要和口味需求的餐品,减少因需求差异化造成的浪费。

《规定(草案)》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规格、参考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广小分量、多规格餐品或者可选套餐。餐饮外卖配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餐盒、餐袋等配送容器并按照外卖需要的保存条件进行配送,避免因变质变味产生食品浪费。

商场、超市以及农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分类管理,并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制作浪费食品音视频

最高罚十万元

《规定(草案)》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食品浪费。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前款禁止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 7月1日起施行 赋予捐赠人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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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下月起施行 这些科普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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