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B级、C级、D级,分值越高风险越高。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综合运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通用信用风险分类,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方案》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品种业态、规模大小、管控水平等确定食品安全风险分值,根据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信用风险分值,按照分值由低到高,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A级、B级、C级、D级,分值越高风险越高。
根据《方案》,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风险等级。新设食品生产企业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获证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根据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首次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更新企业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实现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每月动态更新。
《方案》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A级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全项目监督检查,对B级、C级、D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分别开展1次、2次、3次全项目监督检查。(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