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瑞安湖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餐饮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购进牛肉、羊肉行为,但未在“浙食链”系统录入采购的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信息。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指导经营者操作使用“浙食链”系统。
国庆期间,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广“浙食链”系统应用,并立案查处新修订的《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施行后首件未使用“浙食链”录入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信息案件。
10月6日,瑞安湖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餐饮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购进牛肉、羊肉行为,但未在“浙食链”系统录入采购的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信息。根据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等经营环节的食用动物产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查验、记录、保存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信息,并录入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现场指导经营者操作使用“浙食链”系统,要求其立即补录相关信息。
然而,当该所执法人员于10月8日对该餐饮公司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时,发现其10月7日的采购清单中含有牛肉、羊肉等食用动物产品,但仍未在“浙食链”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据此,执法人员当场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更加积极扎实推广“浙食链”系统应用,实现对食用动物产品全程闭环高效管理。(陈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