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肥市自7月1日起实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据悉,该项改革对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简化审批,经营者不再需要取得许可,只需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合肥市自7月1日起实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
该项改革对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简化审批,经营者不再需要取得许可,只需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不再区分含冷藏冷冻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统一纳入预包装食品规范管理。
据了解,多证合一系统正在改造,过渡期间,经营者按照要求填写信息采集表进行备案;系统改造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备案对象将实行“多证合一”管理,在登记注册时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届时,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等将由系统自动采集,无需经营者填写,将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企业办事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暂不纳入备案信息采集范围内。(贾荷梅 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