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南京传统名小吃鸭血粉丝汤的高品质,南京给速食“鸭血粉丝汤”定了标准:特征料包(鸭产品)的含量应大于终产品的50%,且特征料包(鸭产品)中固形物的含量应大于该料包的50%。相关生产企业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方可申请食品生产许可。(6月29日《扬子晚报》)
鸭血粉丝汤是南京市餐饮行业的一张名片。然而,在从传统堂食模式向外卖速食模式进军的过程中,南京市的鸭血粉丝汤却出现了很多不同的版本,各版本的制作标准不同,固形物含量不同,“含鸭量”不同,质量和口感不同。比起按照商业惯例制作的传统堂食,一些外卖速食版本的鸭血粉丝汤的固形物、“含鸭量”明显缩水,包装标签信息与实际含量不符,甚至有些版本的“鸭血”是用鸡血、猪血等假冒的。这样的“鸭血粉丝汤”变了味,不仅倒了消费者的胃口,也损害了招牌菜的美誉和形象,扰乱了市场秩序。
要保障“舌尖上的美食”的成色、质量和口感,就得明确“舌尖上的标准”。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专门召开鸭血粉丝汤标准研讨会,围绕鸭血粉丝汤的产品分类、执行标准、产品配比、标识标签等议题展开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推出了速食鸭血粉丝汤的企业生产标准,划出了固形物和“含鸭量”的双50%底线,并把企业明确生产工艺、达标生产作为申请生产许可的必要前置条件。标准是自律和监督的前提,有了速食鸭血粉丝汤生产标准,企业规范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消费者维权、消协或法院等处置消费纠纷便有了统一、刚性的依据。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徒标准也不足以自行。监管部门应依据标准加强对鸭血粉丝汤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加强对鸭血粉丝汤的抽样检查,并积极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发现不达标生产行为或不达标产品、假冒产品,要依法对企业进行追责,让企业付出代价。只有监管部门依据法律和标准严格履职,才能倒逼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把住分量关、质量关。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消协也可联合外卖平台建立完善对鸭血粉丝汤的诚信评价机制,用诚信评价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制约,让达标守信的生产经营者得到品牌信誉和经营实惠,让降标失信的生产经营者受到品牌信誉和经营损失。
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给传统名小吃鸭血粉丝汤速食版定标准,有很强的启发示范意义。之前,不少地方曾针对本地的传统招牌菜出台过制作标准,但有些标准重点关注的是菜品的“色香味”、原料加工规格以及卫生参数等,且标准大都为推荐性标准,只具有指导意义,缺乏约束力。南京市的经验告诉我们,有必要让“舌尖上的标准”成为硬性标准,成为一种必然的条件。这样,标准才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而除了规制“色香味形”等菜品的外在指标,标准还应重点规制主要原料、固形物的含量比例等内在,确保菜品量足货真。标准“内外”兼修,可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能守住“舌尖上的美食”的“灵魂”,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也能促进地方传统美食以及关联行业的有序传承和发展。(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