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学生营养健康和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水平。
其中,要求从今年起各市新建学校应配件食堂,2020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履行学校职责,强化校长负责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校长及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可以试点家长陪餐制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的,向属地市场监管和卫生监督等单位依法取得许可。严禁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一是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突出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二是严格学校食堂许可审查。督促学校食堂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情况及经营模式。三是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全省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均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2019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四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的大宗食品应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2020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五是探索学校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高校配置自检设施设备(如快检室等),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检测人员,研究制定包含食堂软硬件建设等全过程自查标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体系。同时,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测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体系对学校食品安全的作用。
全面实施膳食营养提升工程
一是研制中小学生膳食营养指南。由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制定营养食谱,并于2019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扩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覆盖范围。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各级财政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午餐需求。
全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每个校区均要确定至少1名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接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要求,并经培训后,开展或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分级分类监管。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制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建立学校、家委会、家长、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评价分级机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价工作,结合风险分级,实施分类监管。三是分类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信息沟通网络。分类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通讯网络、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通讯网络、学校与家委会通讯网络,进行指导和警示教育,快速处置相关问题。四是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制度。推动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兼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协调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动态,落实食品安全教育等工作。五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制度。拓宽社会共治渠道,聘请热心家长、志愿者等加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行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
全面强化学校及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教育
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课程实施水平。在生物、化学、安全教育等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支持学校开发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研究制定高校学生健康教育大纲,探索高校食品安全教育的新模式。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确保大中小学各年级健康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评价、有实效。
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场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布置一篇食品安全内容的作文;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
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结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管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定期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学校校长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专业知识与技能抽查考核,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
(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