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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部门开展为期4个半月的“亮剑行动”

2019-07-15 16:37来源:新文化报 编辑:蒲辉
  

7月14日,新文化报· ZAKER吉林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针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经认真调查研究,决定从15日起到11月30日,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网络市场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监管等4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

整治一: 严查5种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从7月15日到11月30日,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行动。重点监督金融等突出领域和风险高的行业,全面排查煤炭加工、销售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情况,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对排查发现无照经营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同时,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将检查发现的线索情况及时转办移交给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监督部门整治违法行为包括:

1. 无需取得前置审批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 需要取得前置审批且已经取得前置审批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 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一般经营活动(无需取得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

4. 需要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后置许可且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

5. 未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后置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整治二:全面治理网络市场公平环境

从7月15日到11月末,市场监督部门将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严格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不履行相关主体责任义务等违法行为。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以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进行严查,对网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含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

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对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的管理,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信息,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逐步推动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开展网上销售化妆品风险排查。对妆品网络销售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情况、线上违法化妆品、线上违法化妆品信息、企业及产品虚假资质信息进行清理。

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交易平台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整治三:学校集体用餐达到“22157”标准

通过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

大中专院校、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 一步提升全省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行动包括五项重点任务,简称“22157”。即:首餐“两张表:自查报告书、监督意见书”;“两陪餐”:校长、家长陪餐制度落实;“一堂课”:全省有食堂的2726所中小学校和部分托幼机构每所学校至少上一堂食品安全大课;“督查5个100%”:辖区全覆盖、校园发生过安全事件的督查全覆盖、被投诉举报的督查全覆盖、过往督查有安全隐患的督查全覆盖、为学生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督查全覆盖;年底学校明厨亮灶改造率达70%。

整治四:严查保健食品乱象

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市场监督部门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规范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严查检查企业未经许可或不按注册备案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其他非食用物质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备案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产品的,以会议、讲座和赠送产品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执行不到位的,经营保健食品未单独陈列并明示的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保健食品市场,严查农村集市无证(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的,索证索票不到位的,进货查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业户加强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检查。

严厉查处经营单位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欺诈和虚假宣传,以非法传销或违规直销模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李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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