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滁州市对南谯和琅琊两区部分渔业养殖生产单位和水产投入品经营企业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进行登记,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并经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日前,记者从滁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确保“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南谯、琅琊两区农业农村局对南谯和琅琊两区部分渔业养殖生产单位和水产投入品经营企业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检查。
据悉,检查组利用1天半时间,共检查6家渔业养殖单位,2家水产投入品经营企业。主要检查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投入品;是否使用国家未明确禁止使用但在白名单之外的投入品;养殖水产品是否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等内容。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水产投入品采购、使用和管理情况介绍,查阅“三项纪录”等台账资料、查看企业各种制度建设情况,并深入饲料和药品仓库实地检查投入品管理使用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进行登记,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并经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下一步,滁州市将继续开展水产投入品宣传和自查自改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对照检查重点,认真细致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水产投入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吕静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