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快捷超市旭日天都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芜湖)生产的米糠油酸值检测超标,执法人员没收其违法所得42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1000元。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期)。
其中,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快捷超市旭日天都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芜湖)生产的米糠油(1L/瓶,生产日期/批号:2020-05-13),酸值(KOH)检测值为0.6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0mg/g。
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酸值是指中和1g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KOH的毫克数。油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值也随之增高,因此该指标可用于评价油脂酸败的程度。酸值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严重超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而根据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5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鸠市监罚字﹝2020﹞146号),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芜湖)生产的米糠油(生产日期:2020-05-13)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1000元。
除此之外,根据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7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鸠市监罚字﹝2020﹞144号),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900元。
据了解,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348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依托芜湖市丰富的米糠资源,以米糠毛油为原料,专业从事食用米糠油的研发、生产以及综合利用。(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