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大力推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基本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县乡村三级清晰完整的监管网络,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基本要求,促使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管控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
一是压实责任,实现网格监管机制化。2016年,瓦房店市政府出台《瓦房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在全市建立实施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网格体系,形成“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管理机制。二是制度为先,实现网格监管规范化。先后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教育培训、检测检疫、承诺达标合格证、日常巡查、追溯管理、举报奖励和应急处理等制度机制,使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台账明晰,实现网格监管全域化。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乡镇、村建立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经营企业(门店)监管信息档案,统一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四是宣传培训,实现网格监管专业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培训,定期组织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和协管员接受培训。五是改善条件,实现网格监管标准化。近年来,瓦房店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着力改善县乡两级检测站工作条件,确保实现“五有”“两室”,即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办公室和检测室。六是科技赋能,实现网格监管信息。2022年,瓦房店市结合国家产业园建设,投入87.5万元建立了大樱桃、海参质量追溯系统,325家生产主体和生产大户进入了该系统,并安装了“农证宝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可以快速打印带有“二维码”电子合格证。七是监督检查,实现网格监管常态化。强化监管人员日常巡查,对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及带证上市等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管。八是科学考评,实现网格监管良续化。通过汇集巡查、抽检、农业主体自检自控等综合数据,建立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促进农产品生产主体健全质量管控制度、公开质量安全承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大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