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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临期食品成生意”

2019-08-12 9:23来源:贵州日报编辑:刘诗楠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论临期食品市场如何热门,保障食品质量,确保民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市场价169元一箱的进口品牌矿泉水,99元能买2箱;进口的东南亚产白咖啡30元3盒;来自欧洲的面包干价格9.9元一箱……周末的傍晚,位于北京西单商业街的一家进口食品店里很是热闹。同样是进口食品,因为保质期限临近,商品会以明显更低的价格出售,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在普通商超,经常会有保质期临近的商品放在专区打折销售,或者作为赠品。而现在,临期商品被做成了一门生意。(8月8日《人民日报》)
在人们的传统认知中,商业里的“临期”往往是一个与库存、折耗紧密相连的消极性概念。如何处理临期食品,一直是令众多企业头痛的经营难题。丢弃和销毁虽彰显企业对保障食品质量的责任担当,但生产出来却卖不出去毕竟是一种资源浪费。
如今,随着商家打折促销活动的推行,购买“临期食品”俨然成了热门生意。其市场火爆的缘由,或基于人们对食品“保质期”的清醒认知:“临期”并非“过期”,只是处于即将到达保质期限的临界期。食用“临期食品”满足了消费者以低廉价格享受到美味佳肴的生活诉求。不过,“临期食品成热门生意”毕竟是一种新兴商业现象,其背后的喜与忧值得关注。
对于商家,临期食品市场的出现,显然是一种盘活企业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变可能浪费为现实价值的有效止损,也破解了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经营难题;对于消费者,临期食品市场满足了其对商品性价比的追求。对产自异国他乡的风味食品,消费者望而却步的很大因素在于价格太贵,临期食品促销显然抓住了人们对价格敏感的消费心理。
不过,临期食品成生意,也要加以规范。首先,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既然消费者选择“临期食品”是冲着“保质期”而来,那么食品的“保质期”标注就应当清楚、明白。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12年1月就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这显然是对经营者的约束和对消费者的保护。
其次,对“临期食品”界定需有规范标准。鉴于进口食品种类繁多,其保质期时段长短不一,什么叫“临期”需有统一说法。按照目前行业惯例,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商家一般在过期前的一两个月将其界定为临期食品,如果是半年的则是15天,一个月的则可能是3天,但不同超市的做法不同。统一“临期食品”界定标准,有助于消费者的理性购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论临期食品市场如何热门,保障食品质量,确保民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对于不法商家借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隐瞒食品信息、翻新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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