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升级改造,强化食品小作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市监所举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培训会,全镇28名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该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小作坊生产规范(试行)》等法规及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散装白酒抽检不合格、非法添加等案例,就食品小作坊整治规范、非法添加或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功能区划等作详细讲解和要求;对小作坊登记证申领条件、整治验收标准作了详细解读。培训会上,各食品小作坊负责人现场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食品小作坊要做到“三个合法”:一是生产资质合法,只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方可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二生产过程合法,所有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要按相关标准执行,且在生产过程严禁非法添加或超剂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三产品形式合法,上市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加贴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标签方可销售。(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