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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市民购买的鱼罐头吃出烟头

2020-09-04 14:16:27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郭逸凡
摘要:日前,家住西安市新城区的张先生投诉了自己购买的鱼罐头吃出烟头的事件,张先生带着罐头找到超市讨要说法,西安市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也密切联系消费者,以找到证据便于双方协调。

  

超市买来的带鱼罐头里竟吃出了烟头,这两天,一想到这事,家住西安市新城区的张先生就一阵反胃恶心。“烟头跟鱼一起炮制过,根本看不出来是啥东西,我还嚼了半天。”

投诉:鱼罐头里吃出烟头

张先生购买带鱼罐头的店名叫东环生活超市,位于公园南路。9月2日,他向记者投诉,这瓶罐头购自 8月30日凌晨,当天中午打开下饭时,发现了问题。“当天,我们一家六口人一起吃的饭,我把烟头吃到了嘴里,嚼了半天没嚼烂,觉得不对劲,吐出来一看才发现是烟头。”张先生说,烟头在腌制的鱼罐头里吸了油,从外观上看很难发现异常。一开始发觉口感有异,他还以为是带鱼背部比较硬的部分,后来发现这块“鱼肉”竟是烟头后,他恶心不已。

当天张先生带着罐头找到了超市讨要说法。“超市表示这个事他们也很意外,要联系厂家处理,最后提出以商品10倍的价格给我赔偿。”在张先生提供的一张购物小票上记者看到,这瓶鱼罐头售价9.9元。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张先生并不满意。“罐头里竟然吃出烟头,这让我对这一食品的安全卫生问题产生了严重怀疑。我认为销售方除赔偿外,应该带我们去检查一下,确认这瓶有异物的罐头没有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张先生说,商家则不认可他的这一诉求。“商家让我自己掏钱去检查,有问题了他们再承担责任。”

回应:消费者提出体检要求没法协调

当天,记者也现场见到了这瓶被指吃出“烟头”的罐头。张先生将烟头用塑料纸包着,乍一看的确跟瓶里的鱼肉颜色挺像。包装纸上显示,这瓶罐头的制造商是山东一家食品公司,生产日期为今年6月。随后,记者也找到了超市方了解情况。“其实,厂家对这个事也很纳闷,按照他们的说法,烟头根本不可能出现在他们的厂房当中。”该超市一位相关负责人称,虽然对烟头来源存疑,但消费者反映了这件事情,他们还是积极与厂家沟通,决定给予消费者10倍赔偿。

“但消费者不认可这个处理结果,要求我们陪同他们一家六口去做体检。”该负责人认为,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义务范围。“这批罐头的相关资质没有问题,罐头里有无异物我们也没法每瓶打开挨个检查,可以说已经尽到了审查责任。现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中去协调解决,但体检真的没法协调。”该负责人称,她有提出让张先生报一个体检所需费用,由她去协调,但对方没有答应。如最终仍无法协商一致,她建议张先生通过司法途径或监管部门解决此事。

监管:确定异物来源是焦点难点

记者之后联系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公园南路工商所。该所负责此事的执法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超市提交的相关进货手续及厂商生产资质。“9月1日,我们接到这一投诉后,第一时间着手调查了这批货的相关资质,目前已经确认各项手续是齐全的,货物也有经过相关检测,没有异常。”该执法人员称,原本他们还要对同批次货物进行检验,但这批货已经全部卖完。目前,确定异物来源是解决争议的焦点,但要确定异物来源并不容易。“简单来说,因为消费者并不是在开封之前就拍摄了视频,能确定异物是从完整包装中来的,没有固定证据,所以无法排除异物后天加入的可能。”该执法人员称,下一步,他们将再次联系消费者,看能不能通过其他渠道找到更加有力的证据,并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除此之外,该执法人员也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对双方的争议作出解读,“《食品安全法》里有对10倍赔偿的情形作出规定,但并没有规定要求商家应带对食品安全问题存疑的消费者进行体检。”其称,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购买的商品确实对自己的身体健康造成了直接损害,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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