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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关于安全隐患的未成年人饮酒情况调查

2021-11-15 12:11:4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吴秀梅
摘要:无锡市新吴区开展关于安全隐患的未成年人饮酒情况调查,对于未成年人饮酒问题,家长、酒类商户和社会均有责任。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若璋 记者李黎)从“绿蚁新醅酒”到“独酌无相亲”,从“一壶浊酒喜相逢”到“举杯消愁愁更愁”,酒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真挚情感的寄托,深刻地渗入中国人的生活中。

酒精作为一级致癌物,过量摄入会对人体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儿童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摄入酒精会阻碍其正常的生长发育,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有调研数据表明,我国12岁以上中学生的曾饮酒率高达51%,中学生酗酒率为3%,醉酒率为15%。我国未成年人的饮酒率、大量饮酒率和醉酒率均在较高水平,未成年人饮酒逐渐出现普及化、低龄化和程度加大的特点。未成年人过量饮酒后酒精中毒送医甚至死亡的新闻屡见报端。未成年人饮酒问题日渐凸显,存在买酒容易、饮酒普遍的特点,饮酒问题已成为阻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问题。

 对于未成年人饮酒问题,家长、酒类商户和社会均有责任。

第一,大众在饮酒认知中存在缺陷。比如认为“低档酒才会伤身体,高档酒不会”“可以喝啤酒代替喝水”“小酌怡情,大酌伤身”,对长期大量饮酒导致的危害的知晓程度更低。而未成年人囿于认知的缺陷,往往将饮酒认为是“有男子汉气概”“很酷”的行为。许多未成年人,尤其是男孩子,在与伙伴的交往中,会利用酒来联络感情或是证明自己已经长大。

第二,家长默许。与吸烟相比,家长对饮酒的容忍度显然更高。“无酒不成席”,在各类宴请和团圆筵席上,家长默许未成年人“少喝一点”的情况并不罕见。同时,当代社会物质条件不断富足,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经济支持不断提升,使得未成年人有足够的财力购酒饮酒。

第三,商家唯利是图。面对送上门的生意,很少有商家会因为购酒者的是未成年人而拒绝出售。一是商家认为未成年人买酒多数是父母吩咐;二是当代未成年人营养条件较好,单从外表上很难分辨是否成年;三是商家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法律概念并不清晰。

第四,广告助推。大众传媒、影视植入、文化引导等对未成年人饮酒都会造成很大影响。无论是平面媒体、电视媒体还是近几年来新兴的“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都可以看到大量酒类产品的广告和植入。现在新媒体平台的酒类广告制作高档精致,很容易给观看者“喝酒很高级、很有面子”的印象。而这些广告并未对限制未成年人饮酒作出特别标注。
第五,社会宽容。社会对未成年人饮酒的舆论和道德监督缺失,限制未成年人饮酒的宣传力度不足,目前对未成年人饮酒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惩戒机制。

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生理与心理都处于未发育成熟的阶段,酒精代谢能力、自制能力也低于成年人。未成年人饮酒不仅会影响年轻人的正常发育,还易引发行为失控、暴力伤害、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可能社会关注的风险爆点。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饮酒问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加以限制,并做好相关宣贯。

第一,是法律上的严格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禁止饮酒的法律条文不够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订版)在第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和第六十七条提及了限制未成年人饮酒的要求,但用词比较模糊,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不明确,实施难度较大。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案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实和完善了关于限制未成年人饮酒的要求,并且对禁止放任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在学校周围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等内容做了具体严格的描述和细化,对于防止未成年人饮酒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是执法机构要严格落实。目前国内对出售酒类给未成年人的行为,存在着监管不力、处罚力度过轻的问题,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还屡见不鲜。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针对向未成年人售酒、在学校周围设置售酒网点、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等违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厉查处,树立典型以形成威慑效应,发挥宣传教育作用。

第三,是落实经营商户的主体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版)第五十九条要求,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实际,未成年人购买酒类商品很少会被拒绝,商户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网络外卖、自动售酒设备等新零售业态下如何落实禁售政策也值得探讨。

第四,是宣传力度须进一步加大。要改变对未成年人销售酒精制品这一现状,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宣传力量。包括在各类媒体平台上投放公益广告、利用政务短信平台向酒类经营商户投放法律法规和风险提示短信、开展限制未成年人饮酒主题活动。前期我新吴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新吴检察院,积极开展宣贯,在酒类销售货架上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10000余份,提升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限制未成年人饮酒的意识,降低社会对未成年人饮酒的容忍度。

第五,是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家长、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保护者和领路人,应及时帮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饮酒和酒精观念。父母和老师应该做好表率作用。父母、老师往往是未成年人行为模仿的对象。父母和老师应尽量避免在未成年人面饮酒、酗酒,以言传身教做好未成年人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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