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34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重庆市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的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曾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和卫生要求被罚款5000元。
2021年8月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34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9号)。
其中,重庆市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350ml/瓶、巴山蜀水、2021-01-14),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9 mg/L,标准值为≤0.01 mg/L。
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产生的副产物。溴酸盐经动物试验证实有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溴酸盐列为对人类可能致癌物质(2B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
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杀菌工艺不达标,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标。
第三方数据显示,2016年7月28日,重庆市某矿泉水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巴山蜀水-天然洞泉水富锶弱碱性小分子团。健康的选择:1.清除体内自由基,防癌抗衰老。2.中和人体尿酸偏高,改善人体酸性体质。3.减轻痛风、结石、关节风湿痛。4.预防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心血管疾病。5.改善肠胃,增加人体免疫功能。”等图文字样的内容。因此被罚款5000元,决定文书号渝彭水市监处字(2020)211号。
2015年,重庆市某矿泉水有限公司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和卫生要求被罚款5000元。
据公开信息,重庆市某矿泉水有限公司现有生产产品主要以巴山蜀水瓶装(350毫升)、桶装(17.8升、4.2升),致力打造中国矿泉水行业高端品牌。(李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