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黄伟伟) 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纪念日”。日前,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知识产权:助力疫情防控,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系列执法活动。4月22日,该局接到“鲍师傅”商标持有人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举报,对辖区内两家山寨“鲍师傅”糕点店进行了查处。
网红糕点“鲍师傅”这几年比较火,一个原因是以肉松小贝等为代表的糕点确实好吃,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其维权经历坎坷。据了解,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获得“鲍师傅”商标所有权,其核定类别为第30类:糕点;蛋糕;面包;饼干;布丁;麻花;月饼;酥皮蛋糕;果子面包;馅饼(点心),其在北京只开过十几家门店,然而在北京五花八门的山寨加盟店最多时有300多家。鲍才胜表示,经过多年的维权,虽然打掉了九成的山寨门店,但仍有一些门店傍着“鲍师傅”从事侵权活动,故到我局投诉。
4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分别来到被举报人位于鼓楼东大街和簋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共同点:一是当事人在门头上分别使用了“鲍师傅糕点鼓楼东大街店”、“鲍师傅糕点簋街店”字样,但均突出显示了“鲍师傅”字样;二是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均为“前店后厂”模式,现场烘烤蛋糕后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当事人销售蛋糕时使用的价签和纸杯上使用了“鲍师傅糕点”和“鲍师傅”字样。
经查,被举报人“鲍师傅糕点鼓楼东大街店”使用北京西贡雨小吃店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鲍师傅糕点簋街店”使用北京佳文佳乐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上述两个当事人在没有获得“鲍师傅”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份利用“鲍师傅”糕点从事经营活动,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6月份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处以没收相关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上述两个当事人,在被处罚后,仍使用“鲍师傅”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从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打击侵犯“鲍师傅”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是“知识产权:助力疫情防控,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系列执法活动之一,旨在保障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在全面复工复产阶段为消费者创造安全、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