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蓓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食品优质供给与美好需求相匹配,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重要保障之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40909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比全国工业6.2%的增速快了0.1个百分点。主要产品如鲜、冷藏肉,乳制品等食品产量平稳增长。随着我国食品产业结构升级,食品科技创新加快,食品供给侧结构性失衡导致库存积压,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诸如过期月饼回炉再生产,过期八宝粥更改生产日期重新上架等临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消费安全,影响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基于此,亟须厘清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表征,剖析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归因,探讨我国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对策。
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表征
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报道,全球约7.9亿人仍受饥荒,而全球每年约有30亿吨食品被浪费,约占全球食品产量的1/3,其中大部分由临期食品组成。若将其中的四分之一进行回收利用,足以解决9亿人的温饱。临期食品是指虽尚在保质期范围但已接近保质限定日期的食品。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匿在供应链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中,涉及食品企业、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和消费者等多方主体。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为客观性风险和人源性风险两类,客观性风险是指临期食品由于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等客观因素导致对消费者人身危害,人源性风险是指临期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蓄意隐匿质量安全信息,违法销售临期食品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表征如下:(1)化学质变诱发临期食品安全风险。临期食品若未在保质期前及时食用,或由于存放环境不合适则可能发生变质腐烂等,如临期牛奶长蛆虫、临期散装糯米粉滋生黑虫等。可见,诱发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因素错综复杂,从而增加了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的难度。(2)回炉再造诱发临期食品安全风险。食品企业为谋取非法利润导致道德失范,将滞销的面包、糕点、酱料等临期食品分解后回炉再造并进行市场销售,如南京冠生园将没销售完的价值数百万元月饼回收至冷库储藏,第二年把过期馅料直接用于生产加工月饼并大量销往各地市场。可见,临期食品回炉再生产再销售诱发的质量安全风险,严重威胁着消费者人身安全,并损害食品企业品牌声誉。(3)混合销售诱发临期食品安全风险。食品零售企业将临期食品与非临期食品进行混合陈列,导致消费者对临期食品产生“非临近保质期”错觉,因而提升临期食品购买意愿。由于消费者对“临期性”忽略,导致其未能尽快食用临期食品,甚至过了保质期仍然继续食用临期食品,如西麦食品公司将临期食品转为赠品促销,从而增加了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剧了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不对称。(4)篡改保质期诱发临期食品安全风险。食品企业蓄意篡改临期食品保质期,导致消费者由于毫不知情而购买食用面临质量安全风险的过期食品,如上海新东阳食品公司用化学试剂将临期八宝粥生产日期擦洗后重新打码生产日期,违法延长临期八宝粥约一年“食用寿命”,导致消费者购买食用过期食品。
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主要成因
无论是客观性诱因或是人源性诱因导致的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食品企业品牌声誉、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均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为有效地实施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必须厘清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主要成因。(1)临期食品供给侧结构性失衡。当前我国食品市场现状为低质不安全食品供过于求,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等高质量食品供给不足,名牌优质食品供给相对有限,由此导致低端食品市场供给与高端食品消费者需求结构矛盾,引致食品大量滞销和库存积压,由此产生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2)临期食品质量信息不对称性。临期食品具有典型的经验品和信任品特征,即消费者在购买并食用后临期食品后才能感知香味、口感等产品质量特征,甚至购买并食用后也难以确认临期食品是否变质、营养是否保持跟原有一致等的特性。据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食品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出于私利目的人为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占68.2%。食品企业可能蓄意篡改临期食品保质期或更换新包装,或将临期食品与非临期食品混合销售,导致消费者面临信息不对称窘境。(3)临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失灵。当前,我国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导致监管缺位、权责不清、执法不严等,增加了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难度。据研究数据显示,我国57.8%的食品安全事件难以判断是否采取了惩罚措施,较低的违法成本无法撼动巨大的经济利益,成为了临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软肋”。
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基于现实状况,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等法律法规中对临期食品、食品保质期等尚未进行明确规定。对临期食品质量安全相关责任主体问责尚不完善,如对临期食品时间界定尚未统一,如北京市规定保质期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食品转为临期食品的期限为在期满前20天而浙江省则规定为前30天。新零售新电商背景下,天猫生鲜、京东生鲜、拼多多等均有销售奶粉、饮品和果脯等临期食品,线上临期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虚拟性和隐匿性更强。因此,应加强涵盖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供应链环节的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法规建设。
二是推动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科技创新。加强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技术研发应用,加大“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资金投入,加快冷链物流技术等升级,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一是运用大数据系统、区块链技术实施临期食品供应链可视化和可追溯,加贴条形码、二维码等质量安全标签,建立临期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二是引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SGS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推广临期食品安全检测箱、食品快检车等快检技术;三是结合自动化机械和人工智能技术,高效精准地对临期食品进行分级分类,控制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培育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社会责任。发挥食品龙头企业核心带头作用,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经营宗旨,协调平衡经济责任、品牌责任、消费者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多维度企业社会责任,引导食品企业自主控制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当前,华润万家超市、永旺超市和永辉超市等设有临期食品捆绑销售、折扣销售等促销专柜,提高临期食品消费者购买意愿,加速临期食品市场流通;百佳超市等设有临期食品破损退货、过期报废和垃圾处理专区,实现临期食品废弃物再生利用,针对性地实施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
四是开展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科普宣传教育。通过权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报纸和杂志等加强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科普宣传教育,通过举办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展览、印发临期食品质量安全科普手册,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引导消费者客观地、正确地理解临期食品含义及正确食用方法等,介绍国内外关于临期食品消费和循环再用的成功案例。
五是兼顾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综合效益。国外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可以借鉴发达国家通过慈善机构等收购临期食品,如美国农业部开展“紧急食品帮助计划”将能够食用的临期食品提供给失业或低收入保障群体。广州市“食品银行”公益活动严格执行临期食品必须在距离保质期还有大于1/3时间内进行捐赠,志愿者将临期食品拆封后送给养老院受赠者并鼓励其立即食用,从而降低临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此外,我国应实施临期食品发电利民,临期食品加工养殖业与畜牧业饲料养料等,提高临期食品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