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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3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长春新华海鲜商贸有限公司等

2019-07-24 16:3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李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玥)日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最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共抽检18类食品43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来自于食用农产品和冷冻饮品,不合格样品涉及大肠菌群、挥发性盐基氮检出超标等问题。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挥发性盐基氮检出超标,分别为:长春市新华海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明太鱼(计量称重),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100mg/100g,标准规定为≤30mg/100g;长春市新华海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带鱼(计量称重),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50.0mg/100g,标准规定为≤30mg/100g;检测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抽检信息指出挥发性盐基氮(TVB-N)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此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特别是蛋氨酸和酪氨酸,营养价值将大受影响。

此外,不合格样品中1批次冷冻饮品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双阳区红旗冷冻食品销售处销售、标称梅河口市宁辉天泉冷冻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拔巴凉(冰棍)(70克/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4×102,1.4×102,3.3×102,2.3×102,3.6×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超标大肠菌群是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产品原料、包材、生产人员、设备、环境受到污染或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梅河口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长春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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