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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示自查自评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信息

2019-12-12 15:04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编辑:李亿珊
摘要:守好食安路,敢于自查自评。今年以来, 余姚市以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为新的起点,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持续共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建食品安全,接受市民监督,乐于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2018年,经过省创建办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 余姚市被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

今年以来, 余姚市以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为新起点,继续按照“全域覆盖、全程监管、全员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持续营造创建工作氛围,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城市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近期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电话调查, 余姚市的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79.9分。根据省、市食安办关于开展获得命名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2019年度跟踪评价工作的要求,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 (2019版)》,经自查自评, 余姚市符合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市民监督,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现公开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余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接受有关来信、来电。

通讯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

咨询电话:0574-62752006;

监督电话:0574-8918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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