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17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涉及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其他污染物等指标。
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存在质量指标问题。为: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俊凯食品经营部经销的爱尚(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脆片(咸蛋黄味膨化食品),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产品油脂氧化。
1批次食用农产品存在农兽药残留问题。为: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解冻)多宝鱼(海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批次粮食加工品存在其他污染物问题。为:宣城东威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凤台县永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麦粉(超级特精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大麦、小麦、麦片、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μg/kg。造成小麦粉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料小麦受霉菌污染,且DON污染具有因地域性温湿度原因导致的。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