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品牌

《鞍山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发布

2022-07-21 09:39:01来源:辽宁日报编辑:邢丹
摘要:日前,鞍山下发了《鞍山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获得国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近日,记者从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实现品牌强农,推动乡村振兴,日前,鞍山下发了《鞍山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将对农产品品牌创建中符合奖补范围的生产经营主体或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鞍山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品牌创建的政策为,获得国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证1种绿色食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申报多个产品,每增加1种产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每续展换证1种绿色食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申报多个产品,每增加1种产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新认证1种有机农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申报多个产品,每增加1种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认证1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据介绍,国家区域公用品牌是指获得农业农村部认证的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是指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证的产品。绿色食品是指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认证产品;有机农产品是指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认证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指获得农业农村部登记的产品。(刘家伟)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