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21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
疫情之下,生活物资是否充沛,物资价格是否稳定,是居民十分关切的问题。11月21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严查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增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要建立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李锦文 李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