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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规范》发布

2022-08-18 10:05:01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规范》。《规范》突出了“有效溯源”的管理要求,明确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溯源管理的企业责任和集中监管仓责任。

  

近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科学设立和规范管理集中监管仓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是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入川首站”防控和“全链条”溯源管理的重要举措。

自2021年四川省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以来,各集中监管仓一直保持安全有效运行。截至8月10日,已累计入仓消杀进口冷链食品77万余吨,检测核酸样本266万余份,仓内筛查发现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180起,科学处置涉疫食品4354吨。

《规范》明确了集中监管仓的设立原则、管理机制、人员配备、选址及布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总体要求,细化了采样与检测程序、预防性消毒程序、核酸检测阳性处置程序、信息追溯程序、人员管理程序、环境管理程序和设施设备管理程序。

记者注意到,《规范》突出了“有效溯源”的管理要求,明确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溯源管理的企业责任和集中监管仓责任,要求供应链各环节企业如实记录各环节产生的追溯信息,确保追溯范围内上、下游企业间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要求集中监管仓完整真实记录追溯单元来源信息、去向信息、产品信息、检验消毒信息等,确保能与追溯单元关联,实现上下游信息有效衔接。

《规范》体现了“合理利用”的服务意识。在货品核酸检测阳性处置程序中,要求根据研判结果采取分级分类应急处置,针对不同风险情形实施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产品管控、人员防护、消毒等举措,尽可能地减少管理成本和企业成本。经消毒后的涉疫食品,在属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家组进行风险研判,决定消毒后的涉疫食品能否流入市场,让涉疫食品尽可能物尽其用。(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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