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发展,方便了百姓生活,但外卖食品在配送途中被偷吃或恶意加入异物等情况屡见不鲜,应筑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火墙”,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山西省司法厅8月3日起面向社会对《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发展,方便了百姓生活,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把关不严;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不全、经营条件简陋、管理水平有限等,导致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食物变质、灶台肮脏、蟑螂乱窜……网上曝光的个别外卖餐饮店脏乱差现象令人作呕,外卖食品在配送途中被偷吃或恶意加入异物等情况屡见不鲜。
与传统餐饮服务相比,网络餐饮服务由于经营主体和经营环节增加,其法律关系更复杂,监管难度更大。《办法》明确了餐饮食品质量安全“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并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作出精准界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具有审查义务,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为保证送餐安全,消费者选择餐食封签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惟有严格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健全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信用评价等监管机制,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和监管方式创新,强化违法责任追究,才能筑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火墙”,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邬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