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外卖商家必须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若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甚至处以罚款。对此,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并开出了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上午十点半,记者跟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的工作人员来到吕家弄步行街,这里聚集了十余家外卖餐饮店铺。临近午餐时间,各家餐饮店陆续接到外卖订单,开始依序出餐。“有没有使用封签?”“看一下封签是怎么样的?”……检查人员发现,大部分商家的外卖打包台上都放置着类似的封签卷轴,一拉一撕一贴就能牢牢“锁”住外卖。
据了解,外卖封签是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封签需满足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要求,通常以纸、纸塑或塑料薄膜为基础材料制成,具备一定防水性,且符合一定食安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常见的订书钉、透明胶等简单封口不能作为外卖封签。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开出了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部分小型外卖餐饮店铺还没有开始使用封签,或封签还在定制、运输途中,没有到店到位。”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对相关店铺开出了为期三天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作为商家,我们也重视这块工作,专门定做了外卖封签,并且催促厂家早日发货。”某外卖餐饮店负责人姚双表示,封签一到就确保全部用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工作人员胡余康静介绍,区市场监管局联动美团和饿了么两大外卖配送平台,提前定制印发了30万份统一的“外卖封签”,发放给部分外卖标签未到位的餐饮店铺使用,帮助他们顺利度过责令整改过渡期。“三天之内,商家自己的封签要到位,接下来每一单都要有。没有整改好的话,我们到时候会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目前,临安区共有餐饮外卖企业1000余家,已全部纳入食安系统和“浙江外卖在线”外卖监管系统管理。商户将每天按时上传采购、消毒、外卖封签三个台账信息,以备监管部门查验。针对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无“外卖封签”的配送食品。
“我们可以根据后台的数据监管来看到商户使用封签的情况。”胡余康静告诉记者,针对电子商务条例当中的阳光厨房、外卖封签和台账情况,都会进行专项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凌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