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7日,记者获悉,自12月1日起,对经广东省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新的防控措施。其中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直接运往省外(交易或贮存)的,提柜离港后,不得在省内违规停留、开箱、卸货或倒箱过车、贮存、生产、加工、经营。
11月17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人物同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更好地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经广东省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新的防控措施。其中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直接运往省外(交易或贮存)的,提柜离港后,不得在省内违规停留、开箱、卸货或倒箱过车、贮存、生产、加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