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显示,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乌鱼(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和食用农产品4类食品550批次样品,经检验,6批次样品检出质量问题。
其中,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乌鱼(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包谷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贵阳云岩海玉曦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农家蛋(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本品目前被国家指定为动物专用药。恩诺沙星可作为动物用药品,在动物体内半衰期长,有良好组织分布性,属于广效性抑菌剂,对于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及霉形体具有抑菌作用。人食用动物组织后就在人体内残留蓄积,造成人体疾病对该药物的严重耐药性,影响人体疾病的治疗,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长期摄入对人体有百害而无一利。
据悉,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