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4期)。
河南宏力一生活有限公司长垣二十三号分店销售的标称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珠峰饮用天然矿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27mg/L ,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L 。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人类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含氮化合物。矿泉水中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生产企业的水源污染,比如水源附近土壤施用硝酸盐肥料等造成硝酸盐含量较高,部分硝酸盐在水体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成亚硝酸盐。
许昌市魏都区培栋送水行销售的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检出值为0.0080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20mg/L;界限指标-偏硅酸检出值为2.2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5.0 mg/L;界限指标-硒检出值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1mg/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
许昌市东城区好心情水行销售的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浩昌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检出值为0.010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20 mg/L;界限指标-偏硅酸检出值为2.2 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5.0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许昌市建安区明阳水行销售的标称河南安迪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许昌巨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花花牛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6CFU/250mL、5CFU/250mL、5CFU/250mL、6CFU/250mL、5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
许昌县清杰饮用水经销店销售的标称鄢陵县花都森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0CFU/250mL、5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
天然矿泉水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内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界限指标是天然矿泉水区别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天然矿泉水的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可能原因,一是水处理过度使元素损失;二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最终导致终产品中界限指标不达标。
铜绿假单胞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其存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原辅料带入,或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引入,或者是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等有关。
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高夫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荷兰)经销的1批次多美鲜植物黄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3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用油及其制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濮阳市新油田商贸城隆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濮阳市方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酪芝士棒蛋糕(乳酪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3000CFU/g、21000CFU/g、22000CFU/g、24000CFU/g、21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淅川县新百利金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8.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郑州市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锦艺店销售的1批次中华鲟,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原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水产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而违规使用。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以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恩诺沙星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畜牧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河南郑州建国饭店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96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超范围使用防腐剂所致。
长垣县河南省亿隆万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海维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青梅酒(水果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9%vol,标准规定为7.0~9.0%vol。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又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商丘工学院(东苑一楼餐厅)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9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科右前旗科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1.74μg/kg,标准规定为禁止使用。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畜牧生产,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不法养殖户为增加动物的瘦肉量、迎合消费需求及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违法使用。
郑州市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锦艺店销售的1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 mg/kg。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造成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