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月饼;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月饼抽检结果不合格。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福建省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2533836的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原因。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处没收违法所得222.75元,并罚款50000元。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予处罚。
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2533835的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原因。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处没收违法所得229.5元,并罚款50000元。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