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
为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各地和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学校要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