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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召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2020-01-06 10:2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编辑:蒲辉
摘要:1月3日下午,广东省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东莞市设为分会场。会上,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对《条例》的修改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提出解决思路,并强调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保障民生和食品安全。

  

1月3日下午,广东省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东莞市设分会场。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梁少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旭深、三级调研员石金生,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人员,各镇街(园区)食药安办主要领导,各市场监管分局分管法制、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副局长和法制股股长、监管一股股长共约300人参加会议。

全省《条例》宣贯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傅铁笔同志主持。会上,省市场监管局黄绍龙副局长对《条例》的修改背景、主要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并强调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用好条例,保障好民生和食品安全。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受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陈锡稳局长委托,梁少华副局长针对我市迅速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

一要学法,提高对《条例》的应用能力。要对《条例》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通过讨论等形式,深化对《条例》的理解。

二要普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各部门要重点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普法工作,督促其落实责任、依法依规经营。

三要执法,让法律装上利牙。法律的生命力在执行,没有执行的法律是一纸空文。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推动《条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要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全社会共同了解、掌握、执行《条例》,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供稿: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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