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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馒头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通告

2020-11-25 08:53:55来源:中国网编辑:郭逸凡
摘要: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东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刀切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含量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通告,检测值为0.204 g/kg。

  

2020年11月2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9期),抽检24类食品124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226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盒马所售梭子蟹再次检出镉超标

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八角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购进日期20200908),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3.4mg/kg,标准值为≤0.5 mg/kg。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以Cd计)应不超过0.5 mg/kg。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盒马鲜生因所售食品不合格,已数次被福建、湖南、江苏、山东、上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告,涉及水产品、蔬菜、猪肉等19批次产品。

维百客面包、元亨德州酱香鸡菌落总数超标

标称北京维百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乡村主食面包Boule(生产日期20200422,规格型号370克/袋,商标:维百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2.7×104 CFU/g,1.9×104 CFU/g,1.4×104 CFU/g,1.5×104 CFU/g,1.3×104 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对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维百客食品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0元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20﹞010081号)另外,在2019年8月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1期)中,标称北京维百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小法棍面包(生产日期2019-06-12),也被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10000;31000;40000;18000;71000 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

对此,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维百客食品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9﹞010205号)标称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京泰亦物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德州酱香鸡(生产日期20200620,规格型号500克/袋,商标:元亨),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10CFU/g,<10CFU/g,5.2×106CFU/g,<10CFU/g,<10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今年3月,另一批次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肉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3月16日,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八期)显示,抽样自山西就上便利店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标称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元亨”德州五香鸡(600g/袋 2019/12/15)样品被检出商业无菌项目不合格。另外,10月15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市监罚(2020)SS010号)。根据该决定书,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7元并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对预包装的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的菌落总数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5 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对面包中的菌落总数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5 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

乐一生蜂胶液铅超标、东颐馒头检出禁用防腐剂

标称北京乐一生蜂胶生化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蜂胶厂生产经营的乐一生牌蜂胶液(批号202010201,标称批准文号G20050426,规格30ml/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1.06mg/kg,标准值为≤0.5 mg/kg。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规定,保健食品中的液态产品铅 ≤0.5 mg/kg。标称北京东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刀切馒头(生产日期20200522,规格型号550g/袋,商标:庆福斋)、圆馒头(生产日期20200522,规格型号550g/袋,商标:庆福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刀切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61g/kg,圆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04 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未规定发酵面制品中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即表明发酵面制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标称北京百世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生产,北京通宋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调和香油(生产日期20190115,规格型号400毫升/瓶,商标:百世+图形),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578μ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其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常被作为增香剂。因植物油脂没有加香的必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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