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四川省宜宾市天工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府河酱油菌落总数超标的通告,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65000元。
2020年11月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1号)。2020年6月10日,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网购方式在宜宾市翠屏区宝贝真好食品经营部淘宝店铺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宜宾市天工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府河酱油(规格型号:400毫升/袋;生产日期:2020-05-20)。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四川省宜宾市天工酿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翠屏区局于2020年10月12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65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