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制定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高频次开展对生产加工、批发销售、餐饮食用、网络交易、广告监管等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全市禁捕工作硬仗。
强化水产品经营和加工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品市场专项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水产制品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强化广告和商标标识监管力度。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围绕注册商标名称中含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及其制品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词汇进行调查摸底,向商标持有人进行提醒告知,对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等词汇作为商标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严把企业准入关。将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用词列入企业名称禁限用词语库;对企业名称、营业范围中含有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鱼、“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全市“12315”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并根据各地实际予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禁捕工作至今,全市共检查农(集)贸市场、商超55206家,水产品经营户2272家,餐饮单位20136家,张贴《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6000余份,利用酒店、商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禁渔相关标语横幅260条,立案查处16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操志祥)